宁夏自治区政府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,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补贴范围,玉米秸秆捡拾打捆机打捆每吨补助100元,水稻秸秆灭茬深翻还田每亩补助40元,通过秸秆饲料化、肥料化、原料化利用,实现吃干榨尽、变废为宝,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%。
根据《方案》,全区140万亩水稻全部纳入机械灭茬深翻还田范围,深翻浓度达到30厘米以上;玉米秸秆捡拾打捆机打捆100万吨,每捆一般为50公斤至200公斤的方捆或圆捆。实施对象为包括全区各县(市、区)、农垦集团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生产经营者。《方案》提出,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将按照“先作业后补助、先公示后兑付”的原则,通过公开招保,择优选择农机秸秆打捆机作业服务组织和秸秆收贮加工利用企业,严格作业标准。